想錢與不想錢間 - 彭浩翔

想錢與不想錢間 - 彭浩翔

「他先是喜歡寫作,然後賺到了錢」,這是史提芬.京經典著作《四季奇譚》中譯本前的序言。
像史提芬.京般,當日他開始寫作,其實並不是為了賺錢,而是一心滿足內心創作慾,寫個讓人家嚇破膽的故事。最後故事得到讀者共鳴,就自然人人來買你的書,跟着生活和收入就得到保障。就正如著名的「抑鬱喜劇」(ComedyofDepression)英國作家尼克.宏比他創作過的小說《失戀排行榜》(HighFidelity)和《非關男孩》(AboutaBoy)。其首本以足球為主題小說,則是由於在九一年因情緒問題看心理醫生時,決定把自己作為足球迷的經歷和心路歷程整理出來,成為了他的心理治療書,也是他第一本作品《足球熱》(FeverPitch)。可見寫作必定是由心出發。

曾經做過出版社編輯,不時收到年青人寄信來說很想當作家,只要出版社願意,他就能在四星期內完成處女作小說。收到這些信,我會毫不猶豫掉進垃圾桶,很想告訴他們,作家是不需要領牌,不用得到出版社的首肯。只要在任何一張紙上開始創作,你就是個作家。「作家」一詞,不應該與小說是否有出版或印成書籍掛鈎。只要你完成一部小說,你就是小說作家。寫作不是為了文字被印在紙上,破壞一大片熱帶雨林,或在簽名會上給女生圍哄。
老是想着賺錢的,通常賺不了甚麼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