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寸金尺土,發展商會用盡每吋土地起樓牟利,密不透風的高樓大廈令人喘不過氣。規劃署為確保街道空氣流通,把空氣流通指引加入規劃準則內,建議日後落成的建築物之間要有足夠空間,讓鮮風通過;外伸招牌要用垂直式設計,以免阻礙風向等。不過,當局不會規定發展商必須依照指引起樓,市民能否吸一口新鮮空氣就要靠發展商自律。
外牆應用反射物料
規劃署去年完成「空氣流通評估方法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制訂一套指引以改善本港街道的空氣流通情況,指引主要分地區及地盤兩個層面。地區方面,當局建議避免建造一些阻礙通風的密集高樓建築群,又建議在休憩用地多種植物。
至於地盤層面,規劃署建議建築物與建築物之間要預留足夠空間,讓鮮風通過;地盤劃分應避免既長且直形狀,否則很難通風。此外,位處當風或海旁位置,應避免建造如牆壁般的密集高樓建築群;路面、街道及建築物外牆應用特強反射日光或散熱物料,以減少吸收太陽輻射。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秀成歡迎當局制訂指引,認為有助改善市區通風情況,對於指引只屬鼓勵性質,劉指「好過乜都唔做」。他建議政府發展空地較多的新界區,避免高樓大廈過度集中在市區內。
規劃署發言人稱,制訂指引前曾諮詢業界意見,反應頗為正面,相信發展商日後建屋時會顧及本港環境,避免建築物阻礙空氣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