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型超巿city'super再被揭售賣過期食品,有主婦在沙田新城巿廣場city'super購買了三款過期日式食品,過期由一日至五個月不等。她不滿一間走高檔路線的超巿,同一分店售賣多款過期食品。
讀者傅太向本報投訴指,上月17日在沙田新城巿廣場的city'super購物,發現三款食品過期,分別是「杉木屋栗子羊羹」,價錢20元,「此日期前最佳」為今年7月16日,過期一天。一包銀座五家寶黃豆粉糯米卷,價錢35元,「此日期前最佳」為今年7月2日,過期15日。HodgsonMill牌盒裝「CouscousGarlic&Basil」沙律,價錢35元,「此日期前最佳」為今年2月9日,過期5個月。
傅太不滿說,city'super走高檔路線,售賣的貨品並不便宜,但同一間店舖售賣三款過期食品「好離譜」。city'super發言人回應表示,顧客購得過期食品可到分店換回同款或其他沒問題的貨品,最後可選擇退款。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醫生表示,過了有效食用日期的食品品質沒有保證,若有濕氣滲入包裝袋內,會滋生有毒的霉菌傷害人體肝臟,長期攝取更會致癌。現行條例規定,超巿售賣過了「此日期前最佳」的食物,證實不宜供人食用,經檢控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星期一至五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