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每人270元 月租萬元起<br>中航宿舍涉開無牌旅館

日租每人270元 月租萬元起
中航宿舍涉開無牌旅館

【本報訊】國家企業市場化打破「大鑊飯」制度,中資公司度橋求存。直屬中央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中航集團)旗下香港子公司,涉嫌違反《旅館業條例》把供員工住宿的招待所租予旅客牟利,民政事務總署證實該招待所無申領旅館牌照,會派員調查並考慮提出檢控。 記者:馮婉嫺 羅偉光

上述招待所位於北角建華街10至12號,大廈沒有名稱及任何招牌。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物業由中國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中航香港)持有,中航香港大股東為隸屬國務院的中航集團,董事為身兼上市公司中國國際航空(753)副主席及中航興業(1110)主席兼執行董事孔棟。

總務主任落力推銷

用於開設招待所的大廈樓高22層,一梯兩伙,本報記者日前陪同一名旅客租住,負責人中航香港行政人事部總務主任陳嬌弟稱,房租按人頭計每晚270元,5至10歲小童半價,5歲以下不另收費;招待所提供饅頭、稀粥早餐。她透露,招待所原為派到香港培訓的地勤人員宿舍,近年才公開出租,19樓以上客房主要租予旅客,18樓以下為月租單位,租金由10,000元起,低層則仍保留作宿舍,陳嬌弟稱暑假房間緊張,暗示記者盡快租用。
陳嬌弟頗落力游說記者租房,並指示職員帶記者上樓參觀,其中22樓B室為一約600多平方呎兩房一廳單位,客廳有數件外觀陳舊家具,兩房各有兩張單人床,房內枱上貼有「日租旅客住宿須知」,職員稱住客共用客廳和洗手間。與記者同行的旅客租住了一晚,獲發一張蓋有「CNAC(HK)」(中航香港)印章的收據及指示招待所位置的地圖。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任何處所提供收費的住宿地方,而租出期少於連續28日,便需按《旅館業條例》申領牌照,根據該署牌照處紀錄,中航香港招待所並未領有旅館牌照,當局也沒有接獲有關申請,由於以往未曾接獲懷疑上址無牌經營旅館的投訴,故一直沒有巡查,但牌照處會於日內展開調查,一經搜集足夠證據,證明招待所為無牌經營旅館便會尋求法律意見提出檢控。

堅決否認街客租房

陳嬌弟接受查詢時支吾以對,「多數自己人住,好少、好少租畀外人,主要係熟人介紹,一般都唔租畀外人。」記者表明有「街客」成功租房,她堅決否認,「暫時都冇租畀街客,只係員工宿舍。」
中航香港行政人事部副總經理劉崧向本報表示,公司有指引訂明招待所只可供與航空公司有關人員使用,住客「全部係自己友」,因此無意領取旅館牌照,有旅客能租用相信是個別情況,「如果公開做(旅館),就出去拉客啦!」他又說招待所無盈利,需總公司補貼維持運作,若當局派員調查會交代情況。根據《旅館業條例》,經營或管理無牌賓館均屬刑事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

中航香港招待所的收據沒有印上公司名稱,僅蓋有公司印章。

招待所客房部份牆紙剝落,但尚算清潔。

與記者同行的旅客取得門匙後,自行前往客房。

不少狀似旅客人士昨日進入中航員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