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有我?」這對於失明、失聰、痙攣和智障的Alexia,以及先天性大腦癱瘓、身體功能全部不受控制的Keeden而言,並非一時感觸嘆喟,而是一項提出訴訟的理由。
Alexia的母親懷孕初期發燒又長紅斑,她很小心地請醫生檢查自己是否患上德國痲疹,但醫生說驗血報告顯示她的徵狀與德疹無關。結果不幸是醫生出錯,胚胎深受病毒感染,小生命從此與世上一切光影聲韻無緣。
Keeden的父母本來受不育問題困擾,於是找醫生協助進行人工受孕,醫生的植入胚胎手術很成功,但卻忽略了父系遺傳基因有可能導致嗣後大腦癱瘓。Keeden出生七天後獲確診嚴重殘障,一家三口直墮黑暗深淵。
兩個苦命家庭誓要追究醫生疏忽,為他們承受的畢生痛苦和龐大醫療開支展開申索。驟眼看,起訴理由好像是醫療失誤,但問題的根本,是假使醫生沒有疏忽,兩家父母當初的選擇會是人工流產,兩個孩子不會來到塵世,因此正確起訴理由是澳洲法院形容的“WrongfulLife”。
雖然有關醫生於兩宗個案的失誤頗為明顯,但法院經過深思熟慮,還是要判兩家敗訴。因為假使要判兩家獲得賠償,便即意味法院宣告:不存在的生命,勝於有缺陷的生命,這將會離違甚至動搖所有道德、哲學、倫理視一切生命皆為可貴的根本理念。要是缺口一開,會不會有一天出現忤逆兒女控告父母:「我活得不夠好,你當初為什麼要把我帶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