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倉電訊前助理總經理吳芹04年在尖沙嘴廣東道新電訊中心的辦公室會議室,以大腿夾女下屬雙腿及三度強吻面頰,被判襲擊罪成囚2個月,上訴後減至入獄14日。女事主昨入稟區域法院,指吳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向吳索償及要求道歉。
女事主案發時在九倉電訊任職,吳芹於04年8月26日,以商討下屬假期安排為由,叫她入會議室,其間用手握她雙手,大拇指撫摸其手背,又用大腿夾住她的雙腿,並3次吻她面頰。
入稟狀指,女事主事後曾出現失眠、情緒低落及意圖自殺,證實患上適應障礙及抑鬱症,須接受心理治療。
案件編號:DCEO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