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牛 - 鍾偉民

寫字牛 - 鍾偉民

《冷血字傳》(capote)的菲臘西摩荷夫曼在戲中演一個作家,這個作家,有點像大姑媽艾頓莊,陰陽怪氣,看得人不舒服,但演技是好的,好得拿了座金像獎。他演的作家杜魯門,為了達到「寫好小說」的目的,跟兩個殺人犯做「朋友」,套口風,搜資料,一邊想「朋友」活,一邊怕「朋友」不死,影響小說的出版和銷路,好矛盾;說到底,只是一個偽君子。
好多電影,包括低劣的樓盤廣告,都愛以作家為主角,大概以為作家,代表有深度;以為用作家當主角,這齣戲,或者這個低劣的樓盤廣告,也相應變得有深度。世風日下,「作家」這種身份,可謂唾手可得,隨便寫幾行字,或者,隨便請人替自己寫幾行字,印出來,就可以到書展去簽名,甚至,傳授「寫作心得」;這種「作家」,多如牛毛,也未免太賤了。
寫作,本來是一門專業;作家,我的理解,是「寫作的專家」,就像廚師,是燒菜的專家;通渠佬,是通渠的專家。寫作,講技和藝,技是基本的;有了技,另添閱歷、洞見、學養、想像……偶然,才產生藝。技,必須長期磨練,下死功夫;藝,是細活,還得講點天份。好多所謂的「作家」,客氣點說,只是「粗識文字者」,連「粗通」,也談不上;所謂的「作品」,根本就只是「一堆字」。這幫生產一堆字的粗識文字者,他們的臉皮,厚過我在爛鬼樓買到的古董牛皮喼,要不是怕人多菌毒,我真會去聽聽這些「喼面作家」,怎樣跟我這種腳踏實地的老餅「分享」他們的「寫作心得」和「創作經驗」。

《冷血字傳》的杜魯門,為了寫好他的「冷血作品」,耗時四年,舟車勞頓,半點不輕鬆。我們的「新進作者」和「資深作家」,花個十天半月,就可以廁身書展,恣情散播「心得」和「經驗」,按年享受貽誤蒼生的樂趣,未免教杜魯門妒羨。作家,粗分,有兩種:一、天生喜歡寫作,關心的,是寫得好不好;寫得好,名利來了,就享受這種副產品。二、不怎麼喜歡寫作,但非常關心「作品」的銷路,因為熱愛寫作帶來的副產品,為了副產品,無所不為。我總覺得,第一種作家比較幸福,他不會變成一頭喼口喼面的寫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