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稅之風一吹,坊間議論紛紛。反對者有之,反對反對者也有之,好不熱鬧。但翻來覆去,市民不容易聽得明白。
其中主因,是銷售稅實際上是幾個問題之組合。綑綁一起來談,不是不能,但難以說得清,結果你好像抓不到我的重點,我也好像捉不住你的思路,滑不溜手,自說自話。讓我們將之拆散來看。
先說說現況。個人徵稅方面,背後的原則,明顯是「富者多付」。第一、主要的財源是薪俸稅,換言之,是按收入來決定稅額。雖然不及資產稅準確,但在減省收稅成本的前提下,也是一個可以理解的選擇。第二、薪俸稅率是按收入層遞上升的。即是說,在一定範圍裏,收入越高,不單止稅額越高,連稅額佔收入的比例也越高。
另一特點,是設立個人免稅額。收入低過某個數目的人,完全不用繳稅。所謂稅基窄,就是免稅額的成果,不是意外,是設計者的意思。
回頭說銷售稅。此稅當中包含哪幾個元素?
第一、加稅。通常有甚麼改動,總有些人要多繳,有些人少繳,今次的銷售稅套餐也如是。整體來說,推此套餐之最終結果,是經濟不會因此增長,但稅收卻增加,所以稱之為加稅也不為過。
第二、改變一直沿用的「富者多付」原則。雖然政府極力否認,但事實是,銷售稅按支出來徵稅,效果跟薪俸稅相反:收入越少的人所繳的銷售稅額,佔其收入的比例往往越大。舉個例:去年的打工皇帝,平均月薪五千二百萬元,是一般市民收入的幾千倍。你說開銷比他低幾千倍的市民,又有幾人?
第三、擴闊稅基。在現行的薪俸稅制下,低收入或沒有收入的人,不用繳稅。而銷售稅則「無孔不入」,幾乎全港市民都要繳付,明顯是擴闊稅基,政府也一直以此為宣傳重點。
銷售稅買一送二,一次過滿足三個願望。但有兩點要留意:
第一、分開來做,要達至以上三點,銷售稅不是唯一的選擇,這點政府也說得清楚。要加稅,可調校現行稅項的稅率;要溝淡「富者多付」,可開徵人頭稅,更簡單省時;要擴闊稅基,可以降低免稅額。先說清楚,我們不是提倡以上措施,只是要指出在框框以外有其他的選擇。
第二、綑綁的缺憾,是以上任何一點都足以是反對銷售稅的原因。有人反對銷售稅,是因為反對加稅,另一些人則為反對改變現有原則,還有些人是為反對擴闊稅基。當然,也有不少人是反對多過一項的。
我們的看法?
甲、反對加稅。經濟才剛復蘇,五十二億元(未計地價)的添馬艦已急急上馬,現在又說加稅,市民的印象分已先減了一大截。在沒有緊控開支和慎用公帑的表現及承諾下,與「藏富於民」相違背的建議,實在難以教人支持。
乙、反對改變現有原則。正如被指拍拍屁股隨風而去的彭定康所說,在香港貧富懸殊的前提下,改變「富者多付」,是把問題變本加厲,火上加油,無助解決所謂「深層矛盾」。
丙、反對擴闊稅基。有人說,擴闊稅基能壓止民粹福利主義。說過了,我們非常支持抑制政府派糖,但擴闊稅基是卻會越幫越忙。一、多繳了稅,伸手討好處也變得理直氣壯,是人之常情。二、擴大財源會給政府更多資源去「親疏有別」地派糖,是反其道而行。
丁、銷售稅運作複雜,且要求商戶替政府徵稅,勞民傷財,成本高昂,非上佳之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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