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提走1582萬定金受審<br>假業主售李星衢祖屋地皮

男子涉提走1582萬定金受審
假業主售李星衢祖屋地皮

【本報訊】二十年代在銀行界享負盛名的李星衢,其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祖屋地皮,10年前於樓市暢旺時期惹來騙徒垂涎。有騙徒冒認其三子李伯樑及妾侍李周佩卿出售地皮,莊士機構出價1.05億元洽購,並支付3,165萬元定金,最後被騙徒取走。一名涉嫌協助提走半數定金的男子,被控一項處理可公訴罪行得益罪名,昨日在區域法院審訊。

交出身份證副本存檔

這幅位於羅便臣道15號的地皮,聳立着一幢古老大宅,是已故康年銀行創辦人李星衢於三十年代買地興建。李星衢1955年身故後,土地出售權由兩名遺產執行人,即三子李伯樑及妾侍李周佩卿共同擁有,土地受益人則為李周佩卿另兩名妻妾李梁麗玲及李張少萍。
本案發生於96年樓市興旺時期。案情指出,96年2月5日,買家莊士機構國際有限公司在中間人梁振英測量師行推介下,議價1.05億元購入地皮,安排附屬公司龍森有限公司任買方,並交由姚黎李律師行代表處理交易,賣方由文國銓律師行代表。
龍森分別於2月23日及3月22日,與「李伯樑」及「李周佩卿」簽署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並分別支付兩筆逾1,582萬元定金,合共3,165萬元。其間「李伯樑」及「李周佩卿」均交出身份證副本予律師行存檔。
控方指,「李伯樑」及「李周佩卿」指示其代表文國銓律師行簽發支票,將兩筆定金支付予兩名男子,控方指本案被告范石洪(59歲)去年落網,范被控處理1,582萬元黑錢,另一名男子多年前已被定罪及判囚三年半。
控方續指,龍森一方於3月19日取得土地受益人李周佩卿、李梁麗玲及李張少萍同意出售及遷出土地的同意書,但李梁麗玲及李張少萍於案發時已歿。
同年3月,真正的李伯樑從報章得悉,祖屋土地在沒有授權下出售,於是聯絡家族一直有光顧的姚黎李律師行,並確認存在律師行的身份證副本非他所有,除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外,其餘均為假資料。

莊士:從未接觸業主

莊士機構執行董事呂立基昨日供稱,當年交易從沒有接觸過業主,一般情況下若公司買地,只須透過經紀或律師行議價或進行買賣,不用跟業主接觸。呂又同意本案發生後,莊士曾就假買賣案向測量師行追問原因,最後莊士不接納解釋。
案件編號:DCCC276/06

案中李星衢妾侍李周佩卿遭騙徒冒認出售地皮。圖中左下角為李星衢。 《壹週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