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投票機器」的嘴臉令人作嘔 - 盧峯

蘋論:「投票機器」的嘴臉令人作嘔 - 盧峯

甚麼是投票機器?只要看看過去幾天來保皇派議員特別是民建聯議員在立法會議事堂的表現就一清二楚。
過去幾天以來,立法會為了及時處理及通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而召開特別會議。由於條例相當複雜,政府及議員又提出了大量修訂案,這次特別會議開了好幾天仍未能完成工作,會議將可能持續到星期天甚至下星期一。然而在過去幾天的會議中,保皇派議員不僅絕大部份都沒有就法案及修訂案發言,甚至不願仔細聆聽反對法案的議員提出甚麼理據,只是像夢遊那樣在聽到投票的鐘聲後回到議事堂內投票,凡是政府的議案就投贊成票,凡是其他議員提出的修訂案就投反對票。這種不聽論據,不肯發言,只懂按指示投票的行為,不正正是投票機器的表現麼!
這些議員說,盡量不發言、盡量不參與辯論是為了提高立法的效率,令法例能盡快通過。這樣的說法不僅是在強詞奪理,更是在顛倒是非黑白。認真、仔細審議法例是議員的基本責任,也是確保法案不會隱藏重大漏洞的唯一辦法;而要認真審議法例,持不同意見的議員都應該就法案內的重要條款及重要修訂案積極發言,並回應對方的疑問;只有這樣才能讓立法會能把法案的立法原意作一個完整的紀錄,才能讓所有議員在清楚明白法案的利弊優劣下投票。偏偏這些保皇派議員連基本的責任也撇下不顧,連為立法會及社會留下完整的立法原意也不顧,只想法案能像「落雨收柴」般盡快通過,好讓他們提早收工。這樣的做法絕不是在提高立法效率或議事效率,這樣的做法只是馬虎及不負責任而已。

當然,保皇派議員不是唯一希望法案草草通過的一群人,特區政府官員的態度也好不了多少。在昨天的法案審議過程中,官員就以節省時間,不想妨礙立法會的立法效率為理由拒絕詳細回應議員提出的疑問及質詢。官員這樣的說法顯然是認為議員的認真提問、議員對每項細節的執着是在拖延時間、是在妨礙立法進程。但是,這樣的態度不僅錯,而且極不負責任。
首先,截取通訊條例之所以被迫要在六個月限期內通過完全是因為特區政府長期不正視法例跟《基本法》有牴觸這個事實,即使當法院在去年宣布法例無效後政府依然沒有加緊立法,只希望透過特首頒布行政命令蒙混過關;直到高等法院宣布行政命令無效政府才倉皇展開立法程序,並催迫議會要在六個月內完成立法。
由此可見,真正拖延立法的是特區政府而不是堅持認真審議法案的議員,官員明示暗示議員拖慢立法程序不過是在「惡人先告狀」吧了!
更重要的是,《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是關乎市民通訊自由的重要法例、是關乎市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法例,像這樣的法例是容不下一絲一毫錯漏的,不然市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便會受損。為了找出任何可能的錯漏,議員當然有責任及有必要就法例的種種疑點、就市民對法例的種種疑慮向官員提出質詢,要求官員詳細解釋甚至作出種種承諾。只可惜,特區政府官員連這樣合理的要求也嫌煩,連這樣基本的責任也要推卸,一心只想盡快借助「投票機器」盡快通過法例。這種不顧法例錯漏、蔑視立法程序的態度不僅令人非常失望,更將令有關法例變得千瘡百孔,在將來引發大量法律訴訟及挑戰。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