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成功保愛女故居

梅媽成功保愛女故居

【本報訊】已故歌星梅艷芳(阿梅)的母親梅覃美金(梅媽),為爭奪阿梅遺產而訴諸法庭,遺產管理人昨首度披露阿梅的遺產約7,000萬元,並申請要求出售阿梅生前壽山村道的故居(94年以約2,000萬元購入,遺產管理人代表律師庭上指巿值約1,100萬元)套現支付遺產管理人費用及其他債務共約1,200萬元,但梅媽極度不滿,誓保愛女故居,最終達成和解,法官頒令將阿梅生前擁有的新加坡及日本物業出售,梅媽可謂「如願以償」。

遺產管理人收費無標準

法庭於04年頒令委任獨立第三者德勤會計師行出任已故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的代表律師向法官披露,估計阿梅擁有的資產淨值約6,800萬元,現金300萬元,但債務有1,200萬元,當中包括遺產管理人費用估計約700萬元,另須支付梅媽每月8.5萬元的生活費。
律師又指,阿梅生前擁有6個物業,包括壽山村道恆安閣、跑馬地毓秀大廈及快活閣,另有3個物業在英國倫敦、日本東京及新加坡;與梅媽爭奪遺產的劉培基(阿梅生前形象設計師兼好友)及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則不反對申請。梅媽透過律師強烈反對遺產管理人的申請先賣壽山村道的故居(有地產代理商估價約值4,000萬元)。
會計界議員譚香文表示,遺產管理人的主要工作是整理並管理死者的資產,目前這項費用沒有收費標準,亦沒有相關部門監管。
案件編號:HCAP2/04

梅覃美金力保愛女梅艷芳生前位於壽山村道的故居(圖),免被遺產管理人出售套現抵債。
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