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理大畢業 原來中五程度<br>補習教師認偷兩學生家財

稱理大畢業 原來中五程度
補習教師認偷兩學生家財

【本報訊】父母聘請私人補習教師希望子女學業成績進步,豈料卻「捉老鼠入米缸」,補習教師乘機偷竊。28歲男教師承認約在1年間,偷取兩名學生家中近1萬多元財物。受害家長及學生在庭外無奈表示,相識八載始知自稱理大畢業的被告原來只有中五程度。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將被告還柙候判。 記者:黃詠鍶

被告張國成,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暫委裁判官陳俊儀表示。被告在長時間內數度偷竊,加上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判處監禁應無可避免。案件現押後至本月17日,等候被告背景報告判刑。

曾向學生家長借錢

被告其中一名14歲學生昨在庭外表示,98年起在街坊介紹下,聘請同在將軍澳景林邨居住的被告任補習教師,他一直以為被告在理工大學會計系就讀,畢業後曾到華納唱片公司工作,直至昨日才在被告代表律師口中得知,被告原來只得中五程度。學生又指,被告曾以自己父親生意失敗為由,向其父母借1.5萬元應急,相信歸還機會渺茫。

被告行為令人髮指

另一名受害家長何仲文與妻子透露,被告在景林邨最少有10名學生,收取每小時95元學費。何懷疑還有其他家長或曾被偷竊財物,覺得其行為令人髮指。
根據案情,被告於04年11月至去年10月間,三度在兩名學生家中偷取共1萬多元現金、手提電話及八達通卡。由於家中數次被偷竊,何仲文終於今年2月報警。警方發現每次有財物失竊均為被告上門補習的日子,故向被告展開調查終揭發本案。
案件編號:KTCC32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