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億元合約 剋扣工人薪酬<br>食環署承辦商及同夥判囚

分判億元合約 剋扣工人薪酬
食環署承辦商及同夥判囚

【本報訊】食環署外判清潔承辦商在未得署方准許下,私下將七份總值1.06億元清潔服務合約,分判予三間清潔公司高層,並剋扣工人工資。區域法院法官蔡慧蘭指被告行為剝削收入微薄工人,亦破壞投標制度,判處承辦商入獄八個月零六日,其餘三名被告各判囚八個月。
四名被告分別為惠康廢料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夏錦基(71歲)及另外三間清潔公司高層黃兆聲(42歲)、吳偉明(38歲)及談文光(56歲),早前同被裁定三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職工會指判刑過輕

法官判刑指,案中食環署沒有損失,工程已圓滿完成。惟夏於其中四份清潔合約可得875萬元利潤,而合約中工人薪金佔最大支出,法庭推論有工人得不到應有的工資。控方證據顯示,在荃灣的清潔合約中,工人一直被蒙在鼓裏,每月只收取4,800元工資,比署方合約訂明的少300元,法官認為這些收入微薄的工人受到剝削。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發言人指判刑過輕,法官低估被剝削工人的薪金金額,並指工會曾協助該合約工人追討薪金金額超過500萬元,本案只屬冰山一角。
案情指,惠康廢料為惠康清潔滅蟲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負責履行清潔合約。01至04年間,惠康清潔成功投得食環署七份清潔服務合約,總值1.06億元。雖然合約訂明,承辦商不得在未獲食環署批准下將工程分判,惟夏串謀下屬隱瞞食環署,將合約分判予另外三名被告的三間清潔公司。四被告訛稱該三間清潔公司的工人為惠康清潔工人,更在與食環署職員會面中,派發聲稱自己為惠康職員的卡片。

食環署將嚴厲打擊

食環署回應稱,會嚴厲打擊不履行合約或違法承辦商。惠康清潔目前與食環署尚有8份合約涉及1.4億元;但署方受合約條款所限,不能因該公司其中一份合約違規而中止其他合約。署方計劃日後在新簽合約加入新條款,一旦承辦商其中一份合約違規,可中止對方其他合約。
惠康清潔是上市公司新創建集團屬下公司,承接食環署不少清潔外判合約,過去曾有多次違例紀錄。去年10月惠康清潔因剋扣員工假期及歧視職工會罪成,被判罰款234,000元,是首宗以「歧視職工會」罪名起訴後定罪案件。今年1月,惠康清潔因無給予僱員發放休息日及2個法定假期而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28,000元。
案件編號:DCCC11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