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備受各界關注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昨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政府為免草案未能趕及法院頒令延長行政指令期限前(即下周二前)順利通過,政府已作最壞打算,下周二或需要進行緊急立法。一旦草案獲通過,政府便會立刻公布負責審批監察行動的小組法官,以及監察該法例執行情況的專員人選,執法部門更早已進行訓練及修訂有關指引,為法例生效作好準備。
經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審議後,議員提出的400多項修訂只有一半獲批,包括「日落條款」,連同政府提出近200項修訂,預計立法會最快於本周六才可完成審議。
也為緊急立法作預備
多位泛民主派議員昨於草案二讀辯論時強烈批評,草案存有不少漏洞,嚴重侵犯市民基本人權及私隱。民主黨李柱銘指摘當局委任現任法官為監察專員做行政工作,損害港人對司法制度的信心。金融服務界詹培忠更直斥,政府今次以行政手段威迫立法會倉卒審議草案,衝擊本港三權分立。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強調,草案已就執法與保障人權及私隱作出平衡,當局有嚴格規管執法部門不會濫權,並保證當局不會藉以作為政治監控。
據了解,政府原本只要求保皇派議員預留立會開會時間至下周日,但昨日有部份議員獲知會,「最好預備埋(下)星期一、星期二嘅時間。」
有支持政府的議員分析,雖然政府對通過條例十拿九穩,但以防萬一,若無法在下周二凌晨前通過草案,可能要以「應急方案」,即以緊急立法方式填補漏洞,屆時一樣要召開立法會會議通過法例。
另一邊廂,執法部門已準備就緒,據了解,警方上周已開始向相關的警務人員,包括可行政授權秘密監察的刑事部門高級警司、毒品調查科、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刑事情報科,以及部份刑偵探員舉行工作坊,講解法例生效後的執法細節。
據悉,廉政公署也已因應條例要求,編寫了新的工作指引,準備在法例生效後採用。入境處則表示,正在熟習條文內容、並進行員工訓練,以便法例生效後立即投入有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