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精神分裂症十多年的中年漢,去年8月用滾水「照頭淋」半癱母親,致三成皮膚燙傷不治。高等法院法官倫明高體諒被告因精神病發,容忍能力減低,其母性格頑固、暴躁,他要獨力照顧母親,危機不可避免,考慮他已被囚一年,故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三年,其間必須聽從感化官指示接受精神治療。 記者:陳曉薇
被告48歲張瑞華昨聞判後,向律師承諾會「準時食藥」,並由親友陪同離開法庭。
幻覺嚴重容忍力低
法官昨指出,死者蘇嬌本身性格已很固執,喜歡控制別人,中風後變得更煩躁,及有暴力傾向,被告兄弟姊妹婚後陸續搬走,被告成為唯一照顧父母的人,父母稍後被送入老人院,他需要獨力照顧母親,被告案發前長時間沒有服藥,幻覺愈趨嚴重,容忍能力較低,危機不可避免,法庭相信他因病發才會犯案,考慮被告過往背景好,曾助養三名小孩,獲得親人支持承諾照顧他,故判被告接受感化,繼續由專業人士監管控制,確保公眾安全。
被告與78歲母親居於葵涌麗瑤邨單位,母親中風多年,患有心臟病及肝硬化,她不時責罵被告。
去年8月6日,被告按母親吩咐出外買飯盒,回家後遭母喝罵近十分鐘,被告反駁:「你成70幾歲人,做乜仲唔死?」其母回罵:「你死我都未死。」
母親三成皮膚燙傷
被告其時出現幻聽,說:「你媽媽對你咁差,真係可憐,斬死佢啦!」他想教訓母親,到廚房燒了一壺滾水,然後走向坐在床邊看電視的母親,用滾水照頭淋她,其母呼喊倒地,被告報警並向鄰居求救,兩人隨即送院,母親三成皮膚燙傷,留院兩日後不治。
案件編號:HCCC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