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熱愛踏單車的土木工程師,去年參加一項單車公路選拔賽時,遭迎面一輛突然越過雙白線「爬頭」的專線小巴撞倒,因頭部傷重奪命。涉案小巴司機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指肇事單車手以高速落斜亦為意外成因之一,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日裁決。 記者:黃詠鍶
意外發生於去年11月6日,香港單車聯會於西貢公路舉辦「全港公路單車賽」第三回合暨港隊選拔賽,38歲死者ChiuHsiuHonBrendan為馬來西亞籍華僑,當日為參賽者之一。
根據另一選手徐志石(譯音)昨在庭上供稱,事發於上午9時許,當時他正在海下路以每小時10公里上斜,被告石明有(40歲)駕着小巴駛至,並越過雙白線到隔壁行車線「爬頭」。
越雙白線撞倒對面單車
徐目睹整輛小巴逆線行駛,約一至兩秒後便聽到碰撞聲音,其後發現死者躺在路旁,徐估計死者當時約以時速60公里落斜,他表示雖然小巴有煞車,惟死者在小巴停頓後仍撞向小巴。
辯方昨在陳詞中表示,被告雖確曾超越雙白線,但他只因不希望影響前方的單車選手所以才「爬頭」,且被告在越線前已做足所有安全措施,例如觀察逆線情況,未料死者會以高速駛至,加上大會要求參賽選手遵照交通規則,死者在時速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的路段以高速行駛,亦有鹵莽之嫌。
死者的胞妹昨特意由英國來港聽審,數名曾與他並肩作戰的隊友亦有到庭。其中一名余先生事發當日亦參與賽事,他在庭外稱,死者為一名有經驗車手,而且經常奪魁,他指意外路段由兩個彎位組成,若被告無法看清對面行車情況,選擇爬頭屬不理智。
案件編號:KTCC24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