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撥款大手筆六千萬,增設外聘「副局長」、「助理局長」等新職,明言此類新職,並非為「培養政治人才」而設,而是剛到位就要大展拳腳實幹的「戰將」。
親中派馬上挑戰曾特府,指「副局長」和「助理局長」必須由「中央」任命。這一招用心可謂詭異,等同向中國政府預響警報,再挑撥中國政府對曾蔭權的信任,指出曾蔭權又想「背着中央另搞一套了」,必須予以阻撓抵制。
親中派有此敵情意識,可以理解,具有其深厚的心理情緒因素,遠因「港英時代」的排擠,心結未解,近因「反共文人智囊事件」,創傷未平。偏偏「反共心戰室」對維持曾蔭權之民望,又頗有建樹,曾特府食髓知味,一聲「副局長不是為培養政治人才而設」,亦即預告政治智商質素有待政治家曾蔭權培訓、啓蒙、開化的親中人士,此中可能分不到幾隻大包子,又傳出所謂「傳媒人」甚或泛民坐享,又怎能不叫人看在眼裏,急在心頭,「把眼睛睜得大大的」,防止另一波「反共文人」大舉上位?
如委任「傳媒人」出任局長,傳媒不但人浮於事,等待曾蔭權垂青者,多如後宮三千,而且也確實有大把人才。例如最近喧嚷出售的某知識分子報章的知識分子夫婦老闆,在知識分子心中民望極高,丈夫不但可以當副局長,連財政司司長也能勝任有餘,而做妻子的清高形象與人事財政管理能力,也更勝過公務員的一打「手袋黨」。經該報三十年來培訓的各路傳媒人才,由殖民地時代到董伯七年,論政、批政、監政之經驗豐富,隨時可以埋位。
然而如此一來,親中派再受創傷,必然再緊咬曾蔭權。不過這一次,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現專業,即時駁斥,以《基本法》只規定司局長「主要官員」由中國委任為由,指出曾蔭權委任副助級局長,不必經中國插手。言下之意:特首如果連這點權力也沒有,還「特」甚麼?又是誰的「首」?一九四○年,汪精衞組建南京民國政府,聽命日本,被指為傀儡政權,汪精衞選擇周作人為教育部長,尚不須東京的東條英機政府任命,享有高度自治。如果今天的曾特府的自主性連汪政權也不如,無疑令人覺得十分詼諧。
曾蔭權豈是等閒之輩,早料到有此一着。《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特首行使之職權之第五項,毫不含糊,絕無灰色地帶,明白寫着:「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員: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副局長與助理局長,與心戰室智囊一樣,原來一個也不必「報請中央」。林瑞麟說得對。如果連這些官員都要由中方委任,曾蔭權即違反《基本法》,亦即脫離了「依法治港」原則,事涉憲政根本,後果極為嚴重。副助要「報請中央委任」,則連特府總部的一個洗廁所新移民阿嬸,因在凌晨四時半工作期間,可以隨意窺閱高官的案頭文件,也可以夥同其擔任鑰匙匠兒子,打開司長的抽屜和夾萬。因其「職位」份屬敏感,一旦由法輪功人士滲透,後果可大可小,也非要「中央」任命不可。親中派之所謂「中央任命論」,是要在這場小農搶包山之戰,哄搶之前先喝令曾某,副助局長之豆沙包,須盡歸親中囊內,一個都不能少,否則就找「阿爺」去告狀,且看曾特府這次如何堅持「依法治港」,維持包山戰之公正持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