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修正案動議不但要花大量時間,而且可能是白白浪費。政府做得很絕,不但不肯接納議員的意見自動修改,議員提出的修改,官員也藉詞修訂「超出草案範圍」、「會令政府多花公帑」,要求立法會主席不准提出。主席的裁決,議員不得反對,也不得質疑或批評,除非提出對主席提「不信任」動議,通常這樣的動議若通過,主席就要下台,非常大件事,所以議員等閒不會搬出這等「飛機大炮」,於是只有眼睜睜啞忍看着心血付諸流水的分兒。
我到今仍未收到立法會主席的正式裁決,但卻收到秘書處的通告,通知議員要預備一連幾天的辯論,由星期三上午十一時開始至晚上十時,然後接着每天朝九晚十,周末無休,直至結束,照例不會中午休息,此外秘書處還預告,主席期望八月八日之前完成審議,如果進度超乎意料之外冗長,就會進一步調整開會時間──即是說,有可能通宵達旦,不眠不休。
我不相信會出現這種情景,上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是一九九七年回歸前的最後一次立法局會議,因為真的是「死線」,所以不眠不休,而最後通過的條例草案,竟是涂謹申的《截取通訊條例草案》!你說世事多奇妙。我可以想像阿涂今回一定感嘆良多。這種場合其實主要考驗體力,精神稍差,就陣腳大亂,通過了什麼條款、否決了什麼修款,糾纏不清,一個不小心,法例條文變成前後矛盾,就後果嚴重。所以我的計劃是預先作充足睡眠,心情多灰也要努力輕鬆愉快,多喝水,少吃飯,鼓勵自己:「快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