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一季水費未必要三萬

酒樓一季水費未必要三萬

要消耗32,000元水費,原來並非易事。前水務署助理署長古志眾認為,一般酒樓食肆在四個月內也未必能用到30,000元水費,「如果屋企個水喉不停咁開住,都可能會咁多。」
以水務署每四個月計算一次水費推算,32,000元相等於3,160立方米用水,容量比一個半標準游泳池(約2,000立方米)還要大,也相當於253萬樽1.25公升可樂或2,100多萬盒杯裝雪糕(150毫升)。根據水務署今年三月公布的最新統計,港人04至05年度每日平均耗水量為261萬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