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多因僱主忽略安全

意外多因僱主忽略安全

「涉及沙井意外,好多時都係無一生還!」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道出了沙井工作危險性。他說,沙井工程是高危工作,雖然法例已有監管,但根據過去沙井嚴重意外顯示,慘劇發生多與僱主未做安全措施有關。

須修讀勞工處課程

職業安全健康局高級顧問張名銑說,所有進入密閉空間(包括沙井)工作的工人,要先修讀勞工處認可課程,通過考試獲得工作證明書,之後每隔三年要讀溫習課程及考試及格才可續牌。
他說工程施工時,工人要穿着工作服及戴上全身式安全帶,並將安全帶用「威吔」連繫到地面沙井口的三角架,一旦工人在沙井出事,同事可將他拉回地面。如有需要,工人應攜帶壓縮空氣樽及個人警報系統進入沙井。此外,僱主在施工前,必須聘請合資格人士做危險評估,計算地盤可能出現的危險及作出安全建議。
規定還規定,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直指今次意外,僱主要負很大責任:「簡直係草菅人命,工人自保意識弱,好被動,聽晒現場有個合資格嘅工程監督意見,你叫我落去(沙井),即係安全啦,點知咁就無咗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