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港近200萬人購買總值30億元的醫療保險中,原來部份計劃暗藏「睇病六不准」的不合理規定。醫務委員會近日接獲多宗投訴,指有醫療保險公司要求聯繫醫生限制病人覆診和化驗比率,又嚴控處方藥物成本,限制醫生開藥;曾有病人因保險金額不足而被迫提早出院。醫委會昨日狠批有關限制嚴重危害病人健康,呼籲消費者簽訂合約前細閱條款,醫生則應與有關公司取消有關合約。 記者:趙燕婷 白 琳
「十蚊盒叉燒飯,係咁上下。加啲錢咪畀好啲(藥)囉。」市民劉先生一年前因手臂無故出現紅疹而向公司醫生求診,但應診醫生對劉先生坦言,一律只向參加醫療保險計劃的求診者給予質素較差的藥物。有網友更在網誌(blog)抱怨,除非「偷懶呃病假」,否則不會利用公司醫療保險計劃向公司醫生求診:「上次那個公司醫生的藥很不濟,不過公司醫生免費嘛﹗」
醫委會:危害病人健康
造成上述「將貨就價」的怪現象,緣於醫療保險公司要求聯繫醫生簽訂種種用作控制治療病人成本的不合理合約條文。醫委會道德事務委員會主席方津生昨於記者會表示,該會近半年接獲多宗來自醫生聯會或個別醫生的投訴,指一間市場佔有率極高的醫療保險公司,要求聯繫醫生簽訂內容極不合理的合約,包括限制病人覆診或轉介比率,以及訂明即使身患多種疾病也只可由一名醫生應診。另一間醫療保險公司則要求醫生以極低價錢提供包括診症和處方藥物的「全包」服務。
本報今年3月25日曾報道,醫療保險公司「保栢」修改合約,要求其聯繫醫生診症時嚴控成本,限制病人覆診或轉介比率,以及每宗診症連藥費應低於30元。現時全港共有近6,000名醫生,其中2,200人與保栢簽訂合約。
方津生認為,醫療保險公司為病人覆診或轉介比率設限,會危害病人健康,嚴重違反醫療道德:「咁呢個病人真係需要轉介,或者呢個病人需要驗血、照X光,但係佢(醫生)唔可以超過呢個數目……呢啲限制達到令病人健康造成危險嘅程度。」至於合約訂明病人只可有一位主診醫生,他強調「一個人可以有好多病,無理由只可以睇一個醫生。」
呼籲拒簽不合理合約
醫委會昨向全港註冊醫生發信,呼籲他們拒絕簽署該類合約,又鼓勵已簽署合約的醫生取消合約。方津生補充,醫生參加該類醫療保險計劃可能違反醫生專業守則,最嚴重可被判罰停牌,並強調在紀律處分程序中,合約限制並非可接納的抗辯理由。
日前代表60名會員向醫委會提出投訴的香港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表示,曾有病人入院接受一般要在手術後住院兩日、需要灌水的大腸鏡檢查,但由於其醫療保險金額未能支付住院費用,主診醫生只好建議該病人手術後即時出院,結果病人在家中大腸出水。另有部份合約要求醫生收取110元診金,但要提供打針及抗生素療程,楊超發無奈地說:「仲平過飛髮。」
有份參與投訴的普通科醫生陸偉亮說,若病人患多於一種病,會要求他外出自購藥物或隔天再次求診:「保栢規定每次開藥唔可以多過30蚊,開到啲乜藥先?特效藥都開唔到。」但他坦言由於保栢客戶眾多,所以擔心退出其網絡會影響生意。
保險監管委會應檢討
不過,消費者購買醫療保險時,無法得知保險公司與聯繫醫生間簽署合約的條款內容。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認為,醫療保險公司有責任向顧客解釋有關限制,「有呢個情況出咗嚟,監管保險業嗰邊嘅委員會都應該檢討番」。醫委會日前已向政府建議立例規管醫療保險。
保栢醫療董事總經理馬明安昨接受本報查詢時坦承,確在醫生合約中加入上述限制條款,但辯稱條款只是指引,即使聯繫醫生違反也不會受到罰款或處分,又稱去年僅三人因合約問題不再與該公司合作,反映業界對條款沒有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