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部份人口均受私人醫療保險保障,市場上也有多款不同款額的計劃供投保人選擇,但保障範圍各有不同,當投保人醫療開支高於投保限額時,病人需自行支付額外費用。
由政府為老人、弱能人士及貧苦大眾提供的公共醫療保險計劃,用藥也有限制,病人若要求使用名冊以外的藥物則需要自費。但有美國大學的研究指出,在這些保險計劃下,政府會根據醫生選用的療程,直接付款予醫生,容易造成部份醫生中飽私囊,如對癌症末期或病情好轉的病人繼續施行昂貴的化學療程,以賺取差價。
至於中國方面,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年曾發出用藥指引,表示當局為加強市內醫療保險藥品管理,保障社區基本用藥需求,對部份藥品進行限制使用,但凡醫療機構超出限制使用藥品,醫療保險基金都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