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柏指條款可免醫生濫用

保柏指條款可免醫生濫用

【本報訊】早前被指在合約加入危害病人健康條款的保栢醫療保險公司指出,此舉實屬自保之策,避免醫生濫用保險。該公司發言人昨日強調,條款已較國際標準寬鬆,「例如開藥份量已經係五日,比一般做法多兩日。」
發言人澄清,該公司一般承保醫生處方五日藥費,醫委會所指的處方藥物5%限制,其實是五日之後才生效;覆診也沒有限制,但該公司只承包初次看病及覆診合共處方的五日藥。

遭同業指摘不妥

保栢本年三月曾被傳媒報道,在與聯繫醫生簽訂的合約中加設不合理條款,當時保栢發言人表示,沙士疫潮後港人注重健康,預防性檢查愈趨普遍,有醫生將此納入普通求診範圍。保栢遂修改條款,並陸續加入各種限制,並非「控制」醫生行醫手法。
另一提供醫療保險的公司藍十字則表示,不會在合約加入限制,但若診金超過保險承保金額,投保人需自行繳付額外費用。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表示,相信醫療保險公司基於保障公司及股東利益才定立有關醫生指引,其實,若發現有醫生濫發醫生紙或胡亂轉介病人,保險公司可對醫生進行調查,甚至終止雙方合作關係。他斥限制條款不妥,「咁樣好唔啱,你吓吓限住醫生可以轉介幾多次,醫生嘅壓力就會好大,你係咪唔信佢哋嘅專業操守先?如果真係『維唔到皮』,咪加保費囉。」

「保險規定我一年唔可以睇多過30次醫生,之前比較過幾間保險公司,(保單)條款都係差唔多。」––丘小姐(文員)

「保單應視乎病人嘅需要,唔可以一概而論覆診、驗血次數,市民應該多向經紀了解。」––李小姐(教師)

「經紀同客人傾保單時,已經講清楚限制,好多限制都係合理,可以接受。」––劉小姐(保險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