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消息:統領澳門黑幫「勝義」的一對親兄弟,多年來向一名治安警員每月提供5,000元的賄款,以換取警方情報。另外,此黑幫又以「體育會」及開設「拳館」名義,在澳門招兵買馬擴大黑幫勢力,四出毆鬥生事;同時,黑幫又每月一日在廟宇中舉行儀式,向幫會兄弟「論功行賞」,視警方如無物。司警人員經部署行動後,拘捕大批黑人物,包括黑幫「勝義」主腦兩兄弟及多名幫會高層成員。
這宗被形容為澳門回歸以來最大宗的黑社會案件,昨日在澳門初級法院審結,26名被告其中19人被裁定罪名成立,當中涉案的黑幫「勝義」兄弟余曉德(52歲)及余曉輝(47歲),分別被判入獄15及14年,兩人均是賭廳股東;涉嫌受賄綽號「探長」的治安警員黎志明,則被判入獄10年。
案情指余氏兄弟是黑幫「勝義」的負責人,他們成立「崇義體育會」,專門在澳門及內地招收青少年入會,以擴大「勝義」的實力。2004年,余氏其中兄長的兒子在學校踢足球時與同學發生爭執,余事後派出幫會多名成員代子出頭,在學校附近毆打兩名學生。去年初,有「勝義」成員在遊戲機中心與人爭執後「吹雞」,召集大批黑幫人馬到場斬傷兩名少年。
每月一日論功行賞
另外,余氏兄弟又向治安警員黎志明行賄,每月給他5,000元酬勞,以換取警方情報。余氏兄弟在爭取賭場利益時,經常都會以武力解決,又借開設拳館收納黑幫成員。同時,「勝義」每月一日都會在十月初五街康公廟「酬神」,但實質是向黑幫成員「論功行賞」。司警人員經部署後,去年3月1日採取行動,在康公廟拘捕案中26人,當中包括余氏兄弟在內。
20名被告拒絕答辯
昨日案件審訊時,26名被告中有四人缺席,20人拒絕答辯,只有兩人作供,包括一名污點證人。其中兩名被告周永祥及鄭國輝(內地人),被控身為黑社會領導、持禁用武器、傷人、行賄及受賄等罪名,分別被判入獄11年6個月及7年。另一主要被告李健榮,則被控身為招攬18歲以下青少年加入黑社會的執行人、持有禁用武器及傷人罪,由於他願意做污點證人,被輕判入獄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