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上司處理外判 涉指使發匿名信<br>醫管局經理疑洩廉署機密

不滿上司處理外判 涉指使發匿名信
醫管局經理疑洩廉署機密

【本報訊】去年有匿名人士致函傳媒投訴醫管局女高層,涉收受利益優待外判商事件,廉署其後拘捕兩名先後任職醫管局的職員,控告他們洩露受調查人士身份,昨在東區法院審訊。前女職員認罪並出庭頂證涉案男職員,指他曾向醫局反映不被理會,指使她寫匿名信,圖迫令局方及廉署徹查事件。 記者:陳美琪

首被告李任生(44歲)任職醫管局設計經理,現懷有身孕的次被告苻碧(32歲)案發時為前助理經理(現任職理大)。兩人被控一項洩露被調查者身份罪名,指兩人於去年9月22日,串謀向公眾披露受調查人士的身份及調查細節。
被披露身份的女上司昨供稱,她的部門曾被要求為一個項目負責設計工作,至去年8月,她接獲局方通知,廉署調查該項目,要她提供資料,但她一直不知自己是被調查對象。
次被告作供表示,她於04年離職後,首被告向她透露,不滿該女上司處理的外判項目,認為有關承辦商收費高昂,質素很差,懷疑女上司收受利益,並指使她擬寫匿名信,信中指女上司「上得山多終遇虎」及披露她將會被廉署接見的時間、地點等資料。

女被告庭上頂證

控方案情指,廉署於去年4月接獲投訴後,提醒首被告有關調查保密。不過,首被告於去年9月16日至22日間,獲悉該女上司將會到廉署會面,遂要求次被告向傳媒披露資料,目的是想把事件公開,藉此向廉署施壓。廉署完成調查後並沒有作任何起訴。
次被告最後答應首被告擬寫一封標題「今日ICAC查醫管局高層」的匿名信,並傳真給六間傳媒機構及兩間電視台,其後有電視台向醫管局查詢事件,翌日並有九份中文報章作出報道。
案件編號:ESCC1117/06

涉案的醫管局設計經理李任生及前助理經理苻碧(圖),昨日出庭應訊。
謝榮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