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監管國安可肆意監聽

無監管國安可肆意監聽

【本報訊】本港政治人物早有被長期竊聽的心理準備。《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通過後,雖對執法人員的監察竊聽行動有所規管,但有警隊前政治部成員指出,回歸後,內地國安機關對本地政治人物的監控行動,其實遠比香港警方為多,卻不受今次立法規管。
消息指,回歸前,警方曾特別留意本港的台灣國民黨成員,會否進行反共活動,並不時收到海外情報機構提供的資料,留意外國恐怖分子的行蹤。警隊政治部在回歸前解散,改由保安部負責本港的內部保安工作,主要收集各國駐港領事提供,關於其國家敏感人士的資料,留意他們有否進入香港。「𠵱家警隊好少會偷聽政客,或者法輪功學員呢類敏感人物電話,反而國安人員喺香港咁做仲普遍」。

議員指故意「放生」

有立法會議員也認同有關情況,並指政府在今次立法中,只對本地公職人員作規管,沒把駐港的外地執法人員也加入其中,是故意「放生」內地情報人員在香港進行政治監控。「規管外國情報機關,將來23條立法會做到,但係23條邊可以用嚟規管自己國家嘅情報人員?今次立法(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唔管,就冇機會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