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特攻隊:惠康售賣過期兩天鮮奶

超市特攻隊:惠康售賣過期兩天鮮奶

【本報訊】大型連鎖超市售賣過期冷藏食品情況未見改善,長沙灣惠康日前被發現售賣兩包過期冷藏奶類飲品,過了「此日期前食用」兩天。有醫學界人士指出,冷藏奶類屬於高危容易變壞食品,一旦過期售賣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奶類容易變壞

記者本月22日巡查長沙灣順寧道惠康超巿,在開放式雪櫃發現兩包過期的236毫升紙盒裝「維他家庭奶」,售價每盒4.9元;根據紙盒上列印「此日期前食用」(UseBy)為今年7月20日,即已過期兩天。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醫生表示,貼上「此日期前食用」的食品保質期較短,需存放在雪櫃以攝氏零至四度低溫冷藏保鮮,若超逾有效食用日期,食品變壞機會大增,尤其是奶類更屬高危變壞的食品,過期後有可能滋生致病的細菌如金黃葡萄球菌、大腸桿菌,或發霉含有黃麴霉毒素,會傷害內臟,長期攝取可致癌。
對於屢被揭售賣過期食品,惠康一直表示,顧客購得過期食品可選擇退款或換回沒問題的貨品;而在店內發現過期食品通知店舖經理即獲贈香米一包。另外,根據現行的《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標籤)規例》,超巿一旦售賣過了「此日期前食用」預先包裝食品即屬違法,一經檢控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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