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口蛇心 辜負「夕陽」 - 梁國雄

佛口蛇心 辜負「夕陽」 - 梁國雄

何謂「夕陽條款」?讀一下李商隱膾炙人口的詩,就可知其概梗:「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夕陽無限好,祇是近黃昏」。夕陽雖美,還得落沒;英語內之SunsetClause,就是因為立法過程有重大爭議,更兼影響深遠,但又刻不容緩,於是祇得暫時通過法案,但卻規定此暫時生效之法,會在一定時限內失效,令立法者不能不重新諮詢公眾,在反覆詳細的公開討論中,吸納民意以修改弊陋,以達到既不出現法律真空,亦不會強姦民意之效果,雖非至善之解決,也不失為權宜之計也!
因此,泛民議員堅持政府應將「夕陽條款」,寫入行將提交立法三讀的「截聽條例」中,又不過與人為善,明知政府得保皇派議員之助,必令上述千瘡百孔之法例通過如儀,希望藉此為市民發聲監察留一活路,讓民眾在公開、公平之諮詢中表態,保障自身的通訊自由及私隱權而已,政府若有悔悟之心,自必反鞠自問,為造成「時間緊逼」之罪咎道歉。「寃有頭、債有主」,若非特區政府一拖九年,拒絕頒布已通過之「截聽條例」,何須曾蔭權施行行政命令?又豈會出現遭司法覆核而敗訴,才匆忙搞出條例草案,送到立法會火速通過,去趕及法庭半年的寬限期?試想想,一條與港人通訊自由、個人私隱攸關的法案,匆匆於不足半年就可通過如儀,中間竟無任何公開諮詢,能不說是兒戲,能不說是漠視民意?「夕陽條款」不過亡羊補牢之計,亦是為違憲濫權贖罪而已!政府卻反誣建議者別有用心,矢言倉卒立法為保障治安之「強政」,保安局長一派「苦口婆心」架勢,何異「佛口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