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底大埔富亨邨發生中五男女學生相擁跳樓殉情,傳媒廣泛報道,惟部份報章誤將另一名17歲少女的照片當作女死者刊登,該名少女聲稱受報道影響,須接受心理治療,其母姚春荷昨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五間傳媒包括壹傳媒有限公司、成報報刊有限公司、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東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東太陽網有限公司,追討共5萬元賠償,但申索人填寫的被告公司名稱可能出錯,須諮詢法律意見,案件無限期押後。 案件編號:SCTC340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