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工大學一名就讀文憑課程的二年級男生,承認在女友宿舍房間的廁所內偷拍鄰房女生出浴。律師指被告犯案因一時未能控制慾望,還柙兩周後已深感後悔,男生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一項遊蕩罪,被判感化18個月。校方表示會對被告作處分,但不會拒絕他在校內升學。 記者:黃詠鍶
被告任建懿22歲,案發時在理大念電子資訊工程系文憑課程,成績優異,考獲全級第二名,本已獲准在今年9月直接升讀二年級的學士課程。理大傳訊及公共事務處署理總監黎明輝指,校方會准許被告繼續在校內升學,惟其申請宿舍的資格已被取消,並不得進入宿舍範圍。另外,校方在事後亦禁止所有訪客使用宿舍房間內的洗手間,以避免同類事情再發生。
被告昨在犯人欄內顯得十分內疚,不時垂頭。代表律師在求情時指,被告的父母對他評價極高,又形容愛兒一向「循規蹈矩、聽教聽話」。另外,感化報告十分正面,律師希望裁判官給予被告改過的機會。
女友指被告精神錯亂
律師續指,被告與女友關係十分良好,又呈上由女友、父母、中學校長、老師、多年好友及被告本人親撰的多封求情信。女友在信中指被告犯案因「精神錯亂」,律師解釋其意思實指被告因一時未能抑制慾望才犯案。
裁判官終決定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被告有需要時,要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被告聞判後情緒頗為激動,更以顫抖的聲音向裁判官表示明白感化令要求。
被告交出四幀記憶卡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5月3日中午在女友宿舍內逗留,其間22歲住在鄰房的受害人在兩房共用的浴室淋浴,並赫然發現有人以相機從浴室門上方的空隙舉機向內拍攝。其男性友人前來協助,並在鄰房找到被告,被告被質問時向受害人道歉,並交出一張內有四幀受害人出浴照的數碼相機記憶卡。
案件編號:KCCC41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