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導演李力持司機罰款

掌摑導演李力持司機罰款

【本報訊】執導《喜劇之王》、《食神》等多部周星馳電影的導演李力持,上月在美孚新邨驅車準備到電台上班時,一輛貨車從後撞向李所駕的私家車,貨車司機下車後掌摑李力持,令其眼鏡飛脫,貨車司機認罪後已扣押近一個月,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罰款3千元及賠償1千元給李力持。
代表律師替42歲被告蔡勝全求情,指蔡年幼時缺乏父母監管,終日與不良朋輩為伍,當日因一時衝動才襲擊事主,事後閱報得悉,李已原諒他,裁判官表示,她不認識李力持,考慮蔡已有悔意,願意作出賠償,遂予以輕判。
被告早前承認於上月19日在美孚新邨不小心駕駛一輛貨車,撞向前面由李力持駕駛的私家車泵把,其後打傷李力持。
案件編號:KTCC4056/06

李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