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表明,政府反對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中加入「日落條款」(即訂立法例的期限)。他說,政府會監察條例的實施情況,並會在09年全面檢討條例。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日將召開會議商討投票意向,但有議員指,需待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就修訂動議作最後審議後,才會決定投票意向。
承諾兩年內檢討
泛民主派六名議員昨下午與李少光會面,討論上述草案的修訂問題,李少光會後發表聲明稱,政府會密切監察該條例實施情況,並承諾在09年全面檢討條例,他認為目前沒有需要加入日落條款,法案委員會已就草案進行全面審議,聽取各界意見。他重申,執法機關只會在有需要為了防止或偵測嚴重罪行或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情況下,才會進行秘密行動。
草案將於下周三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合共提出約200項修訂,涂謹申稱,修訂包括設下日落條款,即要求政府需要兩年內檢討條例內容,否則法例便會失效,以及所有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為須由法庭審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