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一國兩制企業管治受考驗

理財智慧:一國兩制企業管治受考驗

海域集團(1220)近日成為股市的焦點,亦是典型企業管治的案例。雖然事情仍然在發展當中,但有人認為事件已經損害到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
香港上市公司的企業管治問題,是一個一國兩制的問題。香港的上市公司有很多業務都不是在香港,而是在內地,這會造成一定的監管困難。
上市公司公布業績,那些會計賬目的審核,主要依靠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雖然會計賬目的編制是按照國際準則,但是賬目的真偽,以及公布的時間是否按照有關規定,便要視乎上市公司的操守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質素。
如果上市公司的賬目出現問題,核數師當然會質疑,港交所亦會要求上市公司澄清有關賬目,但港交所卻無權力到內地調查上市公司,所以監管主要仍是靠上市公司本身的操守。港交所可以做的,只可以把上市公司停牌,甚至撤銷其上市地位,但股東已經蒙受損失。

存心詐騙防不勝防

是香港上市法例存在漏洞,抑或監管存在問題?其實香港的監管在區內已算嚴格,但在某些情況之下,仍難避免有人犯罪。如果有人虧空公款或做假賬的話,這是刑事問題,屬於商業犯罪,司法權在於警方,而不在港交所或證監會。如果發生在內地,便屬於內地警察的事務了。如果有人存心欺騙做假賬,把虛假賬目交到港交所或證監的話,一時之間都未必能夠揭發問題。就算監管極嚴的美國,也會發生世界通訊及安然等上市公司造假賬事件。
如果如報道所說,單是一間子公司的財務總監也可以掏走數以億元的話,明顯地是企業管治出現問題,亦即公司缺乏一個有效的監管機制,限制個別員工動用財務資源。
論及這方面,上市公司應該可以做得好些。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