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鞋街百德新街專區藏危機<br>200僭建招牌屏幕冇得留低

波鞋街百德新街專區藏危機
200僭建招牌屏幕冇得留低

【本報訊】旺角及銅鑼灣行人專用區商舖林立,樓上舖通常會把石屎外牆改為玻璃外牆,地舖則會以五光十色大型招牌或電視屏幕,吸引顧客。屋宇署表示,大部份位於行人專用區兩旁樓宇的玻璃外牆及招牌都是僭建物,一旦塌下會造成嚴重傷亡,故今年會把200個大型招牌、5個外牆電視屏幕拆走;至於不法改建玻璃外牆的經營者,需要找合資格人士證明外牆結構穩固,否則也是「冇得留低」。 記者:馮永堅

全港現時有10處地方,如旺角、尖沙嘴、銅鑼灣及中環等鬧市,在每日指定時間或公眾假期時,列為行人專用區。屋宇署今年初曾經估計,至少有6、7成玻璃外牆及招牌屬於僭建物,每分每秒也在危害公眾安全,因此有必要取締。

玻璃外牆達400幅

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梁少文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已確定行人專用區內有400幅玻璃外牆、200個大型招牌及5個外牆電視屏幕屬僭建,其中旺角西洋菜南街(波鞋街)及銅鑼灣的百德新街是重災區。他指不少店舖為貪方便,在未取得屋宇署批准便改建外牆及興建招牌,增加僭建物下塌危機。
梁少文指出,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招牌及外牆電視屏幕雖然沒有即時危險,但下塌時必會造成嚴重傷亡,因此規定有關人士要清拆僭建物。不過,屋宇署巡察後發現,僭建玻璃外牆結構沒有大問題,因此只要業主或營商者能提供註冊工程師提交的安全結構證明,便毋須拆卸。
售賣體育用品的SUPER-X在旺角波鞋街將一個單位石屎外牆,改為玻璃外牆,SUPER-X發言人說,本月中收到屋宇署信件指玻璃外牆違法,公司正考慮是否聘請工程師勘察外牆,確保安全。
此外,受影響商舖若再申請興建招牌或改建外牆,屋宇署破天荒將審核期由60日減至30日,減低他們在無招牌日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