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治安惡化,半年內發生了142宗暴力抗法、襲警案,不但有警員在執勤時被咬傷,甚至有派出所遭不法分子公然搗亂。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錢偉明確表示,警員日後若遇到暴力襲擊,可用槍自衞。
錢偉前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為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當局特別發出通令,要求市內警員執行公務時,若遇到「行兇拒捕、暴力襲警、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時,可果斷用槍支。
另外,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一名警員,6年前執勤期間開槍誤傷一名村民。警方高層不但包庇其所為,還反過來把該名村民誣告為殺人逃犯。
當事人其後不斷上訴,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關注。當局重新調查後,今年4月已將涉案的警員起訴。而東方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國和、原紀委書記陳文吉等人,亦因涉嫌玩忽職守,日前被逮捕。
《南方都市報》/《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