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例為打擊出外嫖雛妓

立例為打擊出外嫖雛妓

本港保安局鑑於孌童癖活動熾盛,但境外犯法無法規管,01年提出修訂《刑事罪行條例》,對出外嫖雛妓等性罪行,予以規管,港人在境外侵犯小童後,返港後可予檢控,03年正式生效,法律界人士表示,相信本案是罕有個案。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條,若港人在境外觸犯強姦、肛交、非禮及非法性交等性罪行,而受害人是16歲以下小童,不論受害人是否香港居民,有關的性罪行條文都有「域外法律效力」,執法機構可提出檢控,並由法庭依例懲處。
律師黃國桐昨表示,新例旨在保護小童免被侵犯,尤其打擊境外嫖雛妓的國際性罪行,而新例實施以來,未聽聞本港有檢控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