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逛書展。無可否認,購物欲會被環境氣氛影響,我在半小時內買了十二本書,雙臂痠軟才醒覺。
讀者對作者感興趣,作者對讀者同樣感興趣。我走到皇冠的攤位,看看誰人會買我的書。
一個中學生捧着我的新書,邊讀邊笑,她似乎想把整本《開開心心又一天》看完才走。我寫作的目的是讓人看,即使你只看不買,我同樣歡喜。
一個頭髮染金的中年女人拿着我的書排隊付錢,同伴問是否好看,金髮女人回答:「我一直有收集區樂民的書。」原來我的書像郵票,可作「收集」用途。
皇冠為我出版了十一本書。一個男孩子捧齊十一本問收錢職員:「全套買有沒有折扣?」職員說有八折,他高高興興地付錢。我差點想告訴他,買一本也是八折。
一個短髮女孩在講手提電話,似乎是為朋友買書。我的書以號數排出版次序,她高聲說:「我重複一次,你要買一號、四號、五號、七號、八號和十一號,對嗎?」如果閉上眼睛聽她講電話,還以為是買「六合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