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在《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諮詢文件內,明確表示準備為證券公司經營QDII業務開綠燈,雖然文件內未有說明可作投資的金融產品種類,但很大機會是證券及相關衍生產品;中長期來說,對港股尤其是中資股將會是一個「大型水庫」。
估計第3季正式推出
雖然諮詢文件未有表明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否參與此新業務,但由於過去涉及證券公司的監管法規,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同樣需要遵守,相信今次也不例外,即他們也可分一杯羮。
今年4月人行已批准銀行、保險及基金公司設立QDII,惟細則一直遲遲未公布,由於此前證券行只能以銷售商身份間接參與此業務,為免分流了自己的B股客戶資金,故積極性有限,現時形勢有變,相信他們的積極性將會大大提高。
文件又稱,證券公司在境內發行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投資於內地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等。諮詢至本月底止,估計將會在第3季內正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