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牛搵馬成風 校長辣招嚴打<br>教師甩底需賠學校萬六元

騎牛搵馬成風 校長辣招嚴打
教師甩底需賠學校萬六元

【本報訊】隨着小學縮班放緩、教席增加,需求上升令教師騎牛搵馬的情況加劇。多間學校為嚴打老師「甩底」,近期特別於僱傭合約條文內增加賠償罰款,一旦教師甩底不出席教席,需要無條件向學校賠償16,000元至相等於一個月薪金不等的行政費用。律師警告,即使口頭答應也可被視為違反口頭承諾,可能遭校方入稟追討賠償。 記者:梁美寶

有位於東涌不願被公開學校名稱的小學校長向本報透露,近兩年經濟好轉,許多教師抱着騎牛搵馬的心態,不少簽約後爽約,部份極端例子更是於開課前一天才通知學校甩底,「舊年8月中,我間學校已經有三個答應任教嘅老師爽約,其中一個仲要係8月31日號夜晚7點鐘先話唔嚟啦!當時我哋所有課程已經編排好,令到我哋陣腳亂晒。」
該辦學團體為杜絕此情況,今年起特別在臨時合約內加入罰款條文,教師一旦爽約,需向校方賠償1.6萬元行政費,作為補償學校的廣告費等開支。據知,由於已考獲英文及普通話基準試的教師在市場上十分吃香,較容易獲得教席,爽約的情況也較為普遍。

望校方與教師互體諒

另一間也是位於東涌的可譽中學暨可譽小學校長李雪英表示,該校在教師臨時合約中,也有註明教師一旦未能履行合約的責任,需要賠償相等於一個月薪金的代通知金,學校會將有關賠償轉交教育統籌局。
李雪英表示,地區偏遠的學校較經常出現教師爽約的情況,加上部份教師騎牛搵馬,當找到另一份較理想或較近居所的教席時,隨即轉工,她希望學校及教師能夠互相體諒。

口頭承諾也不能違反

律師鄧達明表示,教師與學校簽署臨時合約後雖然未必即時上班,但由於彼此已簽署合約,存在合約責任,若合約上寫明教師未履新爽約需要賠償,學校理論上可予追討;即使教師口頭上答應而最後爽約,也算違反口頭承諾。目前若追討金額少於五萬元,可經小額錢債處追討。
資助小學校長會主席張志鴻認為,教師騎牛搵馬的情況近年愈趨普遍,學校惟有加入罰則以收阻嚇,認為教師一旦答應上班,應有道義按合約規定現身,以免打亂學校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