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所有文字配圖的人材應稱「插畫師」抑或「插畫家」?
照說,「師」是專業中翹楚:設計師、造型師、工程師、建築師、會計師、律師、醫師、攝影師……但自成一派才堪稱「家」;藝術家、音樂家、畫家、美食家、作家(某些會寫字可出書者「自稱」)、慈善家(別扭)、政治家(亦「自稱」,奇怪)、作曲家……
作曲是「家」,填詞只是「填詞人」。還有,「詩人」、「創作人」也是「人」,看來沒什麼地位。我把自己定為「賣夢的人」──因為只是坐在那兒發白日夢或噩夢,然後寫下來賣出去,無本生利。我不追求江湖地位社會宣揚,樂於做個普通「人」。
中國大陸較愛尊為「老師」、「師傅」,只因年齡輩份,不管成就。
──有新興又權威職位曰「鑒黃師」。由民警或男同志去幹怕出事;年輕女同志又尷尬。領導信任年長而抵抗力強的女同志,擔當全區淫穢色情物品審查鑒定之職。經「大姐」指縫漏出來的,哪有看頭?必是潔本。真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