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和寶國際(039)前主席黃楚和盜竊公司2,080萬元,再存進堂弟戶口,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沈智慧昨判刑指,作為公司舵手的黃楚和嚴重違反誠信,令公司淨資產值下降,為投資者帶來嚴重後果,亦打擊他們對上市公司及香港聯交所的信心,同時影響香港金融中心聲譽,重判其入獄六年,堂弟因協助處理竊款,判囚三年。
堂弟助處理竊款囚三年
現年54歲的黃楚和於內地出身,白手興家,建立自己的事業王國,在香港及內地擁有社會地位,捐獻甚多,是熱心慈善家,法官指他墮落犯案,與關係緊密的家人分開,但認為他在犯事前應想及家人。
案中涉款2,080萬元,被告在核數師施壓下,僅償還其中348萬元,尚有1,700多萬元未清還,法官指黃楚和身為公司掌舵人,行為嚴重違反誠信;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其行為影響股價下跌,但因此令和寶國際的淨資產值下降,可能對公眾投資者帶來嚴重後果。
至於黃楚和的50歲堂弟黃鎮平,辯方求情時指他只是首被告的棋子,惟法官並不同意,更指他是惟一渠道讓首被告將竊款轉至其名下銀行戶口,是案中一個重要角色,黃鎮平曾替首被告簽署文件以掩飾偷竊事件,而「洗黑錢」行為亦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罪行須判監禁式刑罰。
本案發生於01年2月至翌年4月間,在和寶國際上市後一個月,黃楚和偷取集團附屬公司共2,080萬元,轉進黃鎮平戶口,為掩飾事件,利用假單據誤導核數師,訛稱竊款用作內地及柬埔寨購置廠房等用途,並在公司02年年報上發報失實陳述,欺騙股東及債權人。黃楚和早前被裁定盜竊、提供虛假資料、使用假文件等17項罪名成立,黃鎮平則被裁定兩項處理可公訴罪行得益罪成。
另涉巨額詐騙案下月審
兩名被告另涉一宗5,900萬元信用狀騙案,被控串謀詐騙及處理可公訴罪行得益共七項罪名,案件將於下月28日審訊。
案件編號:DCCC5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