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首次登記 轉手次數 與牌簿不同<br>車主取消交易失定金

二手車首次登記 轉手次數 與牌簿不同
車主取消交易失定金

有讀者早前購入二手七人車,其間發現有關車輛的首次登記年份、轉手次數、行車里數等資料,與車行職員推銷時所說不符,遂即時終止交易,最終卻賠上定金,他不滿車行推銷手法。有業內人士建議市民買車前避免繳付太多定金,減低取消交易時損失。

梁先生今年6月初偕同妻子往長沙灣一大型二手車展銷場物色二手車,其間發現一間參展車行以12,800元出售一輛日本七人車,車頭更貼有簡介:「0手、行貨、天窗…」,職員隨即上前向梁先生夫婦推銷,強調車輛為2003年製造行貨車,而且更是零手,車輛狀態極佳。
其間職員以高價回收舊車作招徠,梁先生遂決定購買該車,扣取舊車回收價,他隨即以信用卡繳付7,000元作定金,買賣雙方更協定車輛交予車行檢查後便辦理轉名手續,當日梁先生離開車行前記下七人車的行車里數約26,000公里,確保交車前車輛不會被人使用。

指前車主改行車里數

梁先生數日後向七人車香港代理查詢車行維修紀錄,豈料代理職員透露七人車於去年6月最後一次回廠維修,當時行車里數已超過28,000公里,由於對車輛資料有懷疑,他自行前往運輸署翻查車輛登記資料,得悉七人車原來於2002年登記,並非合約所指的2003年。梁先生即時致電車行,職員解釋七人車製造年份為2002年年尾,首次登記則為2003年;至於行車里數則是前車主自行更改,與車行無關。雖然梁先生半信半疑,但最終亦接受職員的解釋。

車行拒對事件作回應

兩星期後,梁先生收到車行傳真俗稱「牌簿」的車輛登記文件,細看下赫然發現七人車並非「0手車」,資料顯示車主數目一欄為「2」,由於曾登記的車主數目對車輛質素有決定性影響,梁先生不滿車行故意隱瞞七人車資料,遂要求退回全數7,000元定金,惟車行拒絕其要求,更堅持他要完成交易,否則待七人車賣出後,會追討差價。
梁先生自問交易過程中已經小心翼翼,但最終仍蒙受損失,批評車行職員推銷失實,借故藉詞沒收買家定金:「今次我冇咗7,000蚊,如果我買咗架車,損失可能仲多。」
有關車行負責人關先生指出,梁先生已向警方報案,故公司不會對事件作任何回應。
檔案編號:0715052

臨時買賣合約上指七人車首次登記日期為2003年。

梁先生從運輸署取得的資料發現,七人車首次登記年份為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