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4歲半少年因缺乏父母管教,在剛踏入青春期不久便與9歲親妹亂倫,又兩度非禮8歲細妹,案件揭露少年複雜的家庭背景,母親因嗜賭拋下子女不顧,父親竟在兒子身旁看色情電影,法官形容此案為人間悲劇,但相信對事件已深感後悔的少年本性善良,所以法外開恩,就亂倫及非禮三項控罪,輕判少年感化18個月。 記者:黃詠鍶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杜麗冰判刑時,形容現年17歲的被告家庭環境「亂糟糟」,對他年紀輕輕便要肩負照顧三名弟妹的責任深表同情。「被告的父母經已離異,母親是賭徒,父親則長居深圳,照顧弟妹的重擔便落在被告的肩膀上,被告要為弟妹煮午晚兩餐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被告的成績差強人意是可以想到的。」
亂倫非禮三罪感化18月
法官再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其父曾在兒子身旁看色情電影,又不理子女次日要上課而帶他們到卡拉OK玩樂至三更半夜。「被告在成長中缺乏道德教育,案發時他剛踏入青春期,所以他縱容自己對性的好奇及衝動,甚至犯下本案。」
法官接納被告已深感後悔,其親友及老師均形容他聰穎及有責任感,加上兩名受害人的心理報告均顯示她們對被告並無恨意,法官指案情特殊,遂輕判感化18個月,讓被告明年可以繼續升讀中四,但要求他在感化期間接受心理輔導。被告的母親昨旁聽時一直不停拭淚,至聞判後才平復下來,獲得法外開恩的被告亦向法官作出承諾,表示必定會聽從感化官的說話。
根據案情,被告於03年7月某天晚上,趁母親外出打麻雀時,自行脫掉衣服,叫當時只有9歲的大妹入其房間,躺在床上,迫她性交。同年聖誕,他又叫8歲細妹入房給他非禮下體,細妹告訴胞姊,惟在一星期後,被告再次非禮細妹。翌年4月,大妹因在家被滾水灼傷手臂驚動社署跟進,兩女交寄養家庭照顧,並向養母講出遭侵犯,事件轉社工處理。
須特別留意青春期子女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服務協調主任吳惠貞說,家長並非提供衣食住行和上學便足夠,還要進行性教育,尤其是子女踏入青春期對性充滿好奇,若子女年紀太小便看過色情片或父母行房情景,會令他們對性更加好奇,不排除會有樣學樣,以兄妹關係來說,兄長將最容易接觸的女性即胞妹,作為性探索對象,對她們作出侵犯。
臨床心理學家何念慈指出,過去亂倫事件,多涉及父女關係,兄妹亂倫較特殊,一般而言,兄長向胞妹作出侵犯,可能是顯示權力象徵,認為妹妹是屬於他的「物件」,也不排除兄長將愛和性混淆,在身體接觸和情感方面都越過界線。很多兄妹亂倫個案顯示,妹妹都是在強迫下受侵犯,並因為不敢向他人透露,一直啞忍。
案件編號:HCCC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