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衞生局近日推行限制記者到醫院採訪的新規定,要求醫院無論是主動聯絡傳媒採訪或接受傳媒採訪,都要提前兩天將有關材料報送衞生局審批。廣州市衞生局又規定市屬醫院等不得私自向傳媒透露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內容。 廣州《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