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挑釁 所以抵打?

因為挑釁 所以抵打?

施丹和馬特拉斯的頭槌「羅生門」,今天可望得到真相。但連日來馬特拉斯已成過街老鼠,施暴者施丹卻成為英雄。
因為挑釁,所以該打?我想大多數父母都告誡過兒女:「打人係唔啱㗎!」因為野蠻時代才用暴力解決問題。在電視鏡頭面前,施丹的「頂心口」是如此的罪證確鑿。

別將暴力行為合理化

談到挑釁,施丹承認講過的「想攞波衫,等陣畀你」,還是馬特拉斯被指侮辱對方母親更過份?這並非筆者想談的問題;但試想想,除了母親,馬特拉斯還可以侮辱誰?「SonoftheBxxxh」、「我X你娘」……很不幸,偉大的母親從來都是粗口的受害者。沒甚麼文化的馬特拉斯,電光石火之間去哪找更合適的粗言穢語來反擊?
而且,因母親遭侮辱就該訴諸暴力的話,那麼這個世界將變成地獄。911的恐怖分子、伊斯蘭教徒暴力抗議丹麥報章、《撒旦的詩篇》作者的追殺令,都將變得更加合情合理。
從西方到東方傳媒,從本港到內地討論區(見附表),很少譴責施丹的暴力行為,在是非觀念如此模糊的年代,今天審判會的結果還重要嗎?
文:法比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