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斥公平競爭法阻嚇不足

議員斥公平競爭法阻嚇不足

【本報訊】競爭政策檢討委員會日前發表報告,建議港府訂立公平競爭法例,打擊大企業操縱價格及串通投標等不公平行為。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報告內容空泛,又質疑只以民事懲處違法者的阻嚇力不足。委員會主席鄭維志表示,日後成立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將仔細調查每宗涉嫌違法個案,現時不能簡單將現時看似違法的企業如超市、電力公司「判罪」。

今年底公眾諮詢

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競爭政策檢討委員會向政府提交的報告。自由黨的劉健儀質問鄭維志,指現看似違反公平競爭法的超市及電力公司,日後在新法實施後會否被檢控,鄭回應指要仔細每宗涉嫌違法個案,現不能亂下判斷說這些企業違法,但即時惹起劉的不滿,「乜都話唔知,我哋支持(法例)啲乜?」民主黨的李華明表示,報告只建議對違法者作出民事懲處,認為是阻嚇力不足,希望加入刑事檢控加強阻嚇力。
鄭維志說,歐盟等國家實施公平競爭法也只引用民事懲處,報告建議罰款及禁止違法者出任公司董事,相信已有足夠阻嚇力。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表示,正草擬公平競爭法的諮詢文件,今年底會諮詢公眾至少三個月,希望明年就有關法例進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