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辦理保釋受辱 報警拉人<br>庭警法院偷拍裙底

妙齡女辦理保釋受辱 報警拉人
庭警法院偷拍裙底

【本報訊】荃灣法院發生罕見的庭警偷拍裙底春案,一名身穿制服當值的庭警,竟在法院範圍內用影相手機,偷拍一名妙齡女子的裙底春。警員接報到場,在法院對開附近一個坑渠撿獲涉案庭警棄掉的手機,並在手機內發現對方來不及刪除的裙底春照片。警方事後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名拘捕該名庭警。 記者:黎家駒

警方發言人昨證實,一名48歲現役警員,涉嫌與7月18日(前日)一宗手機偷拍案件有關被捕,目前暫獲准保釋,一周後再向警方報到,案件現由荃灣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消息稱,被捕庭警當差多年,近年派駐荃灣法院任庭警,主要維持法院秩序,以及協助被告人及其家屬辦理保釋事宜。據稱,事發時,該名庭警正在荃灣法院當值,並協助一名報稱替親友擔保的少女辦理保釋。據現場消息稱,前日下午3時許,該名身穿短裙的妙齡女子,在法院內準備繳交保釋金時,突然感到大腿內側從後被硬物觸碰,回身查看時,發現一名身穿軍裝的庭警飛奔出門外,當時,對方手中握着一部手機。

坑渠中撿獲手機

據悉,女事主懷疑自己遭人偷拍裙底春,於是向法院內的職員求助,並致電報警。警員接報到場向事主了解經過後,在法院內找到該名涉嫌偷拍的庭警,但他堅決否認曾偷拍女事主的裙底,並稱身上並無手機。
稍後,荃灣分區警署刑事偵緝組探員到場調查,並在法院內外搜索,最後,在法院對開一個垃圾桶附近的坑渠內撿獲一部手機,並證實該手機屬於該名庭警。
探員稍後查閱手機檔案,發現一張案中女事主的裙底春照片,探員懷疑有人在犯案後來不及刪除照片,匆忙將手機棄掉。另一方面,探員亦在該部手機內發現另外10多張「鹹濕」照片,至於照片的來源則有待進一步調查。
由於案件涉及警務人員,荃灣警區重案組稍後接手調查,並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名將涉案庭警拘捕。
面對近年激增的偷拍案件,04年初律政司向警方發出指引,建議引用《破壞公眾體統》(outragingpublicdecency)罪名,控告涉嫌重複偷拍疑犯,雖然屬於普通法的破壞公眾體統罪並無監禁刑期上限,但本港過去引用該罪成功判刑的案件,量刑最高期限為7年,當局希望加重刑罰以收阻嚇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