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事手袋製造及零售的和寶國際,其前主席黃楚和在公司上市後一個月,將2080萬元公款轉往堂弟個人及公司戶口,並以假單據誤導核數師,訛稱涉款用以購置內地及柬埔寨廠房等。黃楚和與堂弟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共19項罪名成立,須被還柙,鑑於法官尚未讀畢裁決,案件押後至今日繼續。 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黃楚和(53歲),被控共17項罪名,包括盜竊、提供虛假資料、虛假陳述、使用假文件及副本、身為公司高級人員向核數師作假陳述,及在公司02年的年報上發報失實陳述以欺騙股東及債權人;次被告黃鎮平(49歲),為首被告堂弟,被控兩項處理可公訴罪行得益罪名。
欺騙股東及債權人
和寶國際於01年1月16日招股上市,成功集資3,280萬元。控方案情指,本案發生於上市後不久的2月16日至翌年4月24日間,首被告盜取和寶國際附屬公司和寶黃氏7張支票,合共2,080萬元,首被告指示下屬將款項轉到次被告的個人戶口及其任董事的鎮業貿易公司戶口,控方指兩間公司並無業務往來。
鑑於羅兵咸永道會計師樓須準備和寶國際的核數報告,控方指出,首被告為了解釋竊款去向,於是提供虛假文件,顯示竊款用作購置內地地皮及廠房或重修廠房。
誇大購置新廠金額
首被告指示財務職員誇大購置柬埔寨新廠房的金額,由50萬美元(折約港幣390萬元),誇大至700萬港元。至04年11月,和寶國際遭停牌,黃楚和其後被捕,他並於05年2月辭去主席職位。
案件編號:DCCC5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