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特首曾蔭權先生在新加坡提到香港有可能在二○一二年落實雙普選時,不少人包括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都感到興奮,以為曾特首終於願意回應市民的訴求,肯盡力為市民爭取盡快落實雙普選。
當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女士撰寫文章表示沒有甚麼特別理由香港不能在二○一二年實行雙普選時,大家還以為葉太浸潤在美國的民主氣氛兩年後終於開竅了,並準備為香港的民主進程出一分力。
只可惜二人在提出二○一二年這日期後並沒有進一步交代他們將採取些甚麼實際行動落實這目標;相反,二人都不約而同的為二○一二年實行雙普選提出種種條件及關卡,例如社會要先達成共識、要有足夠的政治人才、政黨要發展成熟……等;葉太昨天甚至重拾當年硬銷二十三條時的陳腔濫調,指一人一票並非萬應靈丹,又指普選不能靠上街喊口號達到。曾特首及葉太這種一再變臉及對民主發展大潑冷水的表現實在讓人非常失望及遺憾。
香港市民並不是井底之蛙,香港市民清楚知道一人一票選舉並不是萬應靈丹,不能解決所有政治經濟問題;但市民明白相比其他選舉方式、相比其他政治權力更替的模式,一人一票普選已是最公開、公平、公正的了;它比甚麼一黨專政、黨內民主固然好得多,比現時香港的欽點制度及小圈子選舉同樣優勝百倍,至少一人一票普選肯定不會讓政績差劣的前特首董建華先生「高票連任」。換言之,市民指望的不是透過普選解決所有問題,市民指望的是可以透過一人一票監察政府的表現及撤換不稱職的領袖。像這樣簡單的道理,葉太在硬銷二十三條時不明白,到今天還是不明白!
至於說實現普選香港要先具有足夠的客觀條件,不能光靠喊口號更是對市民對香港的侮辱。
環顧全世界,實在沒有那個地方、那個城市比香港有更充足的條件實行民主政制的了。從法治與法制來看,香港絕不比那些老牌民主國家如英國、美國等遜色,而市民的守法意識、法院的獨立公正在亞洲區更是數一數二的,比很多早已實行民主政制的國家及地區如南韓、台灣還要優勝。像這樣法治完備、有規有矩的社會怎麼會沒有條件,沒有能力實行普選呢?
除了健全的法治制度外,香港還擁有其他落實民主政制的必要條件包括開放及自由的新聞傳媒、多元化的民間團體、健全的公民社會、受過良好教育的公民、中立的公務員體系、強大的中產階級……等。這些條件都不是憑空說的,都是有根有據的,都是國際社會公認的,葉太怎麼偏偏看不到、怎麼偏偏說香港還沒有實行普選的客觀條件呢?
更何況正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前幾天所說,當科威特、阿富汗的婦女都已享有普選的權利、都已能用選票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時,香港市民有甚麼理由還要無了期等待、還要被視為沒有足夠能力當家作主呢?
是的,香港的政黨還不算成熟,願意投身政治的人才還不算多,但只有盡快實行一人一票普選才會讓政黨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才會令社會各界精英積極投身選舉、政界。若果任由欽點制度繼續存在、任由政治特權無限期延續,那政黨只會繼續像現在那樣半死不活,那社會精英將會繼續坐待北大人欽點及坐享特權,令香港政制發展長期陷於死胡同中。曾特首及葉太難道想香港政制停滯不前,到二○四六年還不能落實雙普選目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