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向下屬索款 消防隊長判社服令

承認向下屬索款 消防隊長判社服令

【本報訊】沙田小瀝源消防局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向下屬聲稱忘帶錢包,須到超市購物,向下屬借錢500元,又向另一名下屬表示其在英國求學的兒子因打架被捕,需籌措保釋金,結果下屬借他5,000元,卻未獲還款,高級消防隊長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索取及接受利益等三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兼罰款2千元。
辯方求情時呈上包括被告兒子、受害下屬及隊員聯署的多封求情信,51歲被告朱偉民,被控於04年6月至05年6月,未得行政長官批准,分別接受兩名下屬500元及5000元,並向下屬索款。
案件編號:STCC4774/06